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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公报报导,近年不少人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许多店铺均有出售。法律界人士表示,出售该类产品及在私人地方使用并不违法,而在没有牌照下驶出公众地方则属不合法行为。
店员吁选电池不显眼款式
大公报记者日前在太子始创中心和深水埗福仁商场都发现有店铺售卖电动单车。位于始创中心的一间售卖电子产品店外放有一部电动单车,经查询得知售价为2980元。店员指电动单车仍未合法,会否被票控要看运气,又声称如要避过被票控的机会,可做足安全措施如戴头盔和“购买保险”。
另外,福仁商场内的店铺,虽然没有摆放现货电动单车,却贴出最少四款电动单车的资料,其中一辆标价6980元。
店员熟练地向记者讲解如何选购电动单车,又指现时仍未合法,所以要拣一些“嚿电唔起眼”的款式,尽量避过“法眼”。店员更主动提出能在内地代订电动单车,并说:“只要睇啱款就可以”。
“如果你家里好大,又或家里有好大的花园,在家里踩这些工具并没有问题。”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道路交通条例》列明相关电动可移动的工具需领取相关的牌照才可在道路行驶,而相关条例并不适用于私人地方,因而在私人地方驾驶有关工具并没有问题。他又说,相关条例只规管市民使用相关工具,而买卖相关工具并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