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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电视前任董事长陈建平针对NCC通过“镜电视新闻台申请负责人变更案”发表4点声明,痛陈掌权者及其附庸却硬将违法弊案扭曲为股东经营权之争,一再试图模糊焦点、遮掩真相。NCC作为主管机关,委员们个个学识渊博,在明知镜电视已违法的情况下,却仍秉承上意执意包庇,这样的官位坐得有何荣耀?“独立机关”到底还有什么脸面要求人民信任?
曾任“立委”的陈建平控诉,他自2022年5月提出告发迄今,已经超过一年,希望台湾的检调,能够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而非如外传受到执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伟掌控的镜媒体帝国。
声明全文如下:
1.镜电视新闻台本是一件臭不可闻的政治弊案,特别是牵涉到执政党黑手的不当干预,在任何自诩为民主法治的“国家”,本应是不分党派的“国会议员”应共同善尽监督职责、努力追查真相,将贪赃枉法之徒绳之以法,还给电视媒体应有的独立自主及纯净空间。令人痛心的是,掌权者及其附庸却硬将违法弊案扭曲为股东经营权之争,一再试图模糊焦点、遮掩真相。
2.本人当初系由于与镜电视的部分股东熟识,基于为台湾打造一个优质的媒体,才答应于2021年夏天接下董事长一职。本人自始至终均未从镜电视领取任何酬劳。孰料,本人接任不久后即发现镜电视内部竟然充斥前董事长裴伟的违法淘空,以各种异常的名目及不明的用途,自镜电视搬走大量现金,本人基于职责必须进行调查,并向全体股东报告结果。
讵料,在本人于2022年1月底向股东揭露违法事证,并在同年3月2号当面向时任民进党秘书长洪耀福说明,无法任命由他所推荐的民视副总经理蔡沧波担任镜电视总经理原由之后,在短短两天后的3月4日,本人即在董事会中突然遭到以临时动议拔除董事长职务,原来的总经理也立即遭到撤换。如此斧凿斑斑的粗暴政治运作,本人亦早已向通讯传播委员会清楚陈明,NCC却视若无物,未予详查。
时至今日,本人才深刻体会到前董事长裴伟不时在镜电视股东前所炫耀展示的民进党高层关系,竟是如此可怕,让理论上应独立自主运作的NCC,选择闭上双眼、听命办事,彻底弃守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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